首页 > 新闻 > 社会 >

93岁强奸犯获刑15年,因生活无法自理实施监外执行

发布时间:2025-02-17 22:14:09来源:
据报道,湖南邵阳中院发布公告称,93 岁男子周某某因犯强奸罪于 2024 年 10 月被判有期徒刑 15 年,在收监执行过程中,看守所以其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建议法院暂予监外执行。以下是对此事涉及法律规定及相关情况的具体说明:
  •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该 93 岁老人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 执行情况:邵阳中院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受理,向社会公示 3 日,接受社会监督。法院已和邵阳县司法局对接,将对周某某进行社区矫正。

  • 监督与收监

    • 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活动范围通常限制在居住地,一般不能随意离开所在市、县,如需外出要经过批准。在生活上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如定期报告活动情况、接受教育矫正等。监外执行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监管,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也会协助进行监督。

    • 再次收监:如果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责编: 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