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矛盾引发的悲剧:58岁村干部遇害案正式开庭
2024 年 12 月 28 日,山西省朔州市应县 58 岁村干部方某遇害案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以下是该案的相关情况 :
-
案件经过:凶手雷某与方某因修路、种植农田、养殖牲畜等村务问题多次发生矛盾。6 月 29 日晚,雷某得知方某要来柳坪村给其弟送白面,便起了杀害意图。6 月 30 日 8 点 30 分左右,方某驾驶皮卡车来到该村,雷某上前手持拐棍殴打,被方某夺走拐棍后,遂抽出藏在腰后的尖刀朝方某大腿内侧捅刺,刺倒后又朝其身上连续捅刺数刀,欲进一步行凶时,雷某的弟弟举起石头击中雷某的胯骨致其窒息倒地,雷某的弟弟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后将其抓获。经法医鉴定,方某符合单刃锐器割刺颈部和胸部,导致颈部组织器官离断合并左肺破裂死亡。
-
凶手陈述:雷某对杀害方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两人之间的矛盾源于修路等村务问题 。他认为修路影响了他的放牧活动,且方某修路未给其补偿,也未同意借挖机给他挖地,还称方某修路挖了他家坟等,因此一直耿耿于怀,伺机报复.
-
乡政府回应:大临河乡政府一位领导表示,乡里没给方某安排案发当天去柳坪村的工作,认为其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务行为。同时,该领导称申请工亡需符合相关条件,对于方某这类非体制内无编制人员,认定上存在一定难度。乡政府已对死者家属表示同情和慰问,并考虑发动干部给死者家属捐助,也曾多次慰问家属并承诺给予适当慰问金.
-
家属诉求:方某的女儿认为父亲作为村干部,在处理村务过程中遇害,应该被认定为因公死亡。她表示父亲生前不仅为村民修路、通电,还积极协调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为改善村民的生活条件做出了巨大贡献.
-
检方意见:检方认为,雷某与他人因琐事发生矛盾,继而持刀朝对方要害部位连续捅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雷某死刑.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