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对广东印发的《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解读
编制目的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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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运转有序、反应迅速、措施科学、处置有力的应急体系,规范全省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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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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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明确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防范应对工作。同时规定了事故分级标准,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4 个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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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体系:成立省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现场指挥部、地方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等。对省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组成、成员单位进行了明确,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应对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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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预警:要求各相关部门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危险源监测。并从高到低按照红、橙、黄、蓝划定预警级别,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房屋市政工程事故进行预警,提前做好风险研判和应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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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与救援:规定了发生事故后事发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和省有关职能部门的事故报告、先期处置、响应、指挥协调、现场处置程序,以及事故信息发布的形式、内容等。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别为 Ⅰ 级、Ⅱ 级、Ⅲ 级、Ⅳ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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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处置:明确在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所在地相关部门需落实医疗救治、人员安置、善后赔偿、事故调查、恢复重建以及总结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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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明确了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做好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保障措施,涵盖队伍保障、装备物资保障、通信保障、交通运输保障、资金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保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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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管理:对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修订、衔接及实施等进行了说明,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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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上报时限: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发生后,建设、施工单位要在 1 小时内报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屋市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接报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核实有关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按规定逐级上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事故信息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其中,较大及以上事故信息要同时报送省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 1 小时,情况紧急时可以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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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级别划分:按照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房屋市政工程事故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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